(1)惩防并举促廉政。持续深化村级小微权力规范治理,通过规范赋权、行权、督权,着力推进“阳光村务”。探索开展预防腐败“体检行动”,构建常态化预防腐败体检机制,对腐败隐患和问题早发现、早解决,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走向标本兼治。细化完善“四种形态”运用方式和工作机制,用早、用准、用好第一种形态,使“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推动实现惩防并举。 (2)正风肃纪转作风。构建“纪检+媒体+群众”监督模式,探索开展“走基层、听民声、聚民心”活动,增强发现问题的能力。开展“不作为、不担当”专项整治,着力整治“两个责任”落实不力、上级决策部署执行不力等问题。锲而不舍纠正“四风”,着力开展“六大专项整治行动”,紧盯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使用公务用车、违规办理婚丧喜庆等问题,加大提醒警示、执纪监督和公开曝光力度,切实巩固作风建设成效。 (3)聚焦中心强执纪。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大对重大决策部署、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突出“政治巡察”,紧盯关键少数,探索开展“机动式”“点穴式”巡察,精准发现问题,推动整改落实,对问题没见底、整改不到位的地方和单位,及时开展“回头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