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卸“包袱”解“疙瘩” 回访教育见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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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5 10:50: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卸“包袱”解“疙瘩” 回访教育见实效
       沿滩区纪委监察局在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的同时,更加注重抓好纪律处分的“后续工程”,本着“治病救人”是净化政治生态的最终目标,对去年受处分的71人全面开展回访教育。
       一是分层分类明责任。制定回访教育工作方案,成立由分管书记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逐级逐人落实责任分工,建立“一案一档、一人一档”的台账管理,明确受处分人员单位党组织为回访教育的主体责任。针对受处分党员干部的违纪类型、处分结果不同对症下药,带着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回访,使犯错的同志真心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更好地改正错误、真心向党,有效巩固监督执纪综合效果
       二是多方联动添措施。把纪律教育融入日常监督管理中,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一法宝,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同时由区纪委监察局牵头,组织、人社和受处分人员主管部门、所在单位党组织配合,做到部门联动,突出回访实效。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支部党员大会、党课教育等方式以点带面,警醒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堤坝。
       三是剖析教育强转化。在回访中,采取集中座谈、上门访谈、个别面谈,了解违纪人员思想动态、工作状况和生活上的困难,剖析原因,指出错误根源。12名思想转化不彻底、工作作风懈怠的,进行 “点穴式”的重点教育、管理和监督,并加强对《准则》《条例》的学习理解把握,明晰纪律红线,唤醒对纪律的敬畏感和归属感,“包袱”变成“动力”,清除心中顾虑,轻装前进,大胆干事创业。
       四是综合运用促成效。运用回访结论与恢复党员权利和解除行政处分相结合,将回访时受处分人员的认错态度、工作表现、公示意见、组织鉴定等作为重要依据按期恢复党员权利和解除行政处分。目前已为1人恢复党员权利,3人解除行政处分,进一步提高了帮教效果。
       五是建章立制谋长效。建立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档案,将回访谈话与单位对其思想和工作表现鉴定等材料收集整理,建立《沿滩区纪委监察局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制度》,加强对受处分人员的后期教育管理,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综合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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