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用词语自贡市沿滩区委第七轮巡察 公 告
近日,禁用词语自贡市沿滩区委将派出3个巡察组分别对九洪乡、联络镇、瓦市镇、区教育和体育局、区供销社、自贡市公安局沿滩分局等6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单位及进驻时间 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九洪乡、区教育和体育局,于2019年6月19日起先后进驻; 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联络镇、自贡市公安局沿滩分局,于2019年6月20日起先后进驻; 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瓦市镇、区供销社,于2019年6月20日起先后进驻。 二、受理信访举报内容 各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尊崇党章、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和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执行党的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选人用人情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涉及其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三、受理形式 (一)区委第一巡察组 1.信访接待点:九洪乡、区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场所设立信访接待点; 2.意见箱:九洪乡、区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场所设置意见箱; 3.联系电话:15609008560; 4.电子信箱:893466718@qq.com。 (二)区委第二巡察组 1.信访接待点:联络镇、自贡市公安局沿滩分局办公场所设立信访接待点; 2.意见箱:联络镇、自贡市公安局沿滩分局办公场所设置意见箱; 3.联系电话:15609008225; 4.电子信箱:zgytxs01@163.com。 (三)区委第三巡察组 1.信访接待点:瓦市镇、区供销社办公场所设立信访接待点; 2.意见箱:瓦市镇、区供销社办公场所设置意见箱; 3.联系电话:15609008330; 4.电子信箱:ytqwxcz3@163.com。 (四)受理反映时间 信访接待点受理时间为巡察组进驻各被巡察单位之日起至巡察组撤离各被巡察单位之日止;意见箱、联系电话和电子信箱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巡察组撤离各被巡察单位止。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1.各巡察组信访接待点因工作需要或有变动时,请直接咨询各组联系电话; 2.各组联系电话接听时段为工作日8:00-20:00。 特此公告
禁用词语自贡市沿滩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6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