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沿滩区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脱贫攻坚工作要求,采取“1234”措施,认真履行监督执纪职责,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保驾护航。
(一)把握“一个龙头”,保障有序开展。紧紧把握监督检查这个龙头,出台《关于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强化执纪监督的意见》,对脱贫攻坚执纪监督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作出刚性要求,要求全区各级纪检组织要站在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脱贫攻坚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确保中央和省市区脱贫攻坚工作决策部署的落地生根。
(二)开列“两本清单”,倒逼责任落实。开列“责任清单”,明确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开展脱贫攻坚再监督、再检查的主体责任,明晰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纪律要求。开列“负面清单”,以立规矩、明纪律为重点,划定履责“红线”,防止触碰“底线”。两本清单一正一反,解决了“必须为”与“不可为”的问题。
(三)构建“三项机制”,强化监督推进。建立协调会商机制,主动与农工委、发改局、财政局等相关单位进行对接,学习政策,及时了解脱贫攻坚工作推进、资金管理、项目运行、资源调配等情况,掌握一手资料,统筹部署监督检查。建立联动监督检查机制,整合纪检监察、财政、民政、发改、农工等相关业务部门精干力量,组成监督检查组开展集中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责令整改。建立约谈督促机制,对工作开展不力、进度滞后的乡镇的党政“一把手”、纪委书记、帮扶责任人进行约谈,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有序开展。
(四)建立“四本台帐”,严肃执纪问责。建立督查分析台账,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梳理、建立台账、定期研判,针对性开展督导。建立问题线索收集台账,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扶贫领域的信访举报实行专项登记,分类处置,做到“无积压”“零暂存”。建立问题整改销号台账,对发现的一般性问题,要求涉及单位整改落实、专人负责、限期销号。建立问责追责台账,坚持快查快结,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沿滩区纪委 2017年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