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滩法院建立法官联席会机制 (李佳丽 记者 缪静)近日,沿滩法院召开司法改革以来首次法官联席会,本次会议为民事法官联席会,由负责审理民事的法官组成,会议就沿滩法院一起复杂的重审案件展开讨论。标志着,沿滩法院正式建立法官联系会,并发挥重要职能。
本次法官联席会首先由承办法官介绍该重审案件的案情、提出各种需要讨论的问题以及合议庭的初步意见;然后由各参会的法官针对该案的程序和实体问题,积极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会后,合议庭总结法官联席会中各法官的意见,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并最终形成该案的判决结果。
2017年司法改革全面铺开后,院庭长不再就其未参与审理的案件进行审签,法官在职责范围内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审委会的职能被弱化,审委会只就部分疑难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讨论和研究,案件最终处理结果由承办人或合议庭决定。法官审理案件时受各种因素影响的可能性大大降低,同时法官肩上的责任也更重大。
为此,沿滩法院组建了刑事、行政、民事、商事及执行法官联席会,由业务庭的负责人牵头,具体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案件承办人认为有必要提交法官联席会讨论的案件,均可提出申请。联席会法官对讨论的案件发表的意见建议,仅供承办人或合议庭参考,无论案件处理结果是否采纳法官联席会的意见,以及案件处理后的效果都将统计登记并形成法官联席会档案。法官联席会的建立,进一步提高了案件审判质量,为承办法官提供了专业性的指导,为审判人员学习、讨论和交流搭建了良好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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